山东省内累计献血一千毫升可享终身免费用血
半岛网3月31日讯(记者 孙贴静 通讯员 郭海蓉) 2006年青岛市颁布《无偿献血及其亲属医疗用血费用报销办法》,规定“在市中心血站及其采(供)血点、流动采血车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本人医疗用血,累计献血量达到一千毫升的,可享受报销全部的医疗用血费用”。2018年青岛市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指出“累计献血量≥1000毫升的,终身可享受报销全部的医疗用血费用,并且不受其亲属用血报销的影响”。
多年以来,青岛一直执行着“在青岛献血累计满1000毫升本人可终身免费用血”的医疗用血报销政策,也是山东省内最早提出该政策的,在青岛献过血的献血者一直享受着相对优惠的医疗用血报销政策。但我们经常也会收到这样的咨询:“我以前还在省内其他地方献过血,加上在青岛献的,正好满1000毫升,可以享受终身免费用血吗?”如果是以前,我们只能遗憾的答复献血者:“抱歉,因为省内各地遵循不同的报销办法,献血量无法在全省进行累计。”不过现在,我们可以明确的回答,献血者在省内多个血站献血量累计达1000毫升即可享受终身免费用血。
这得益于2022年9月份山东血液中心发布的《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管用减免工作业务管理规范》(简称“规范”)。“规范”明确指出“无偿献血者在省内多个血站献血,献血量累计达一千毫升及以上的,无偿献血者用血减免费用由各献血地血站按献血量比例进行分摊和结算”。
3月9日,青岛市中心血站为省内跨市献血满1000毫升的献血者李先生办理了医疗用血费用报销。李先生2012年、2014年在青岛献血共计800毫升,2010年在日照献血400毫升,省内累计献血1200毫升,可享受终身免费用血。李先生住院期间医疗用血费共计10259元,按照以前只能报销不到一半,按照新“规范”,由青岛和日照两地按照献血量比例进行分摊,全部进行了报销。李先生的亲属只需在日照当地提交报销材料,就可以收到日照、青岛两地的报销款。
目前,在山东省内累计献血满1000毫升的献血者可在省内任一献血地提报相关材料,即可享受报销全部医疗用血费用。为了更献血者提供更多便利,青岛市也正在组织用血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用血费用的报销工作正朝着更加惠民的方向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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