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青岛洪谦旭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被罚50余万

2024-02-20 14:21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31167)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2月20日讯 (记者 王禹涵)近日,记者从青岛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获悉,青岛洪谦旭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被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

青岛洪谦旭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在黄岛区连云山路西,临港路南未经批准非法占用1.95亩土地进行地面硬化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单位进行1.责令该单位将非法占用的1298平方米土地退还给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董家庄村农民集体;2.没收该单位在89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3.限期十五日拆除在21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4.对该单位罚款人民币575400.00元。

公开信息显示,青岛洪谦旭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22年02月22日,公司坐落在山东省,详细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原开发区富春江路115号办公B130室);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得知,青岛洪谦旭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的信用代码/税号为91370211MA7GJEGY6H,法人是安玉军,注册资本为3000.000000万,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日用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租赁;木材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门窗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