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开采造成林地毁坏 青岛飞宇泰和弘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处罚

2024-02-29 16:29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361000)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2月29日讯 近日,半岛网(0532-80889235)注意到青岛飞宇泰和弘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开采造成林地毁坏,被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罚款24240元。

接2023年森林督查二期违法图斑,图斑编号:317,在西海岸新区藏马镇贺吉沟村有0.1212公顷的林地被毁坏,经现场勘验,毁坏林地位置在藏马镇丁家松园村,青岛飞宇泰和弘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非法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林地毁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林地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幼林地砍柴、毁苗、放牧造成林木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向林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林地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2月29日依法下达了青黄综法罚字[2024]第202400502号处罚书,罚款24240元,责令青岛飞宇泰和弘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半岛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