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部长:对严重资不抵债失去经营能力的房企,该破产破产

2024-03-09 17:33 人民日报阅读 (80199) 扫描到手机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9日下午举行记者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疾控局四位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答问时表示,对于严重资不抵债、失去经营能力的房企,要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该破产破产、该重组重组;对于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依法坚决予以查处,让他们付出应有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