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业务却被天天骚扰 投诉者:微众银行回应“太可笑了”

2024-03-15 09:38 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阅读 (23529) 扫描到手机

原标题:“感谢半岛都市报,耳根终于清净了”!半岛报道后再没收到骚扰电话,投诉者表示微众银行的回应“太可笑了”

“稿子见报后,我再也没有接到微众银行打来的推销贷款或办信用卡的骚扰电话了。太感谢半岛都市报了,耳根终于清净了。”3月13日,市民张先生接受记者回访时高兴地感慨道。但他同时表示,不认可微众银行的相关回应说辞。那么,微众银行是如何回应的?张先生为啥对其持否定态度?且看半岛“金融显微镜”栏目《未曾办理业务却被天天骚扰,点了广告即被推销,投诉请求屏蔽被拉黑……“执着”电话推销的微众银行》后续报道。

微众银行:

近一年并未对投诉者号码进行外呼

3月5日下午6点左右,记者接到了自称是专门负责微众银行公关的曾女士来电。在电话中,曾女士表示,她于当天下午5点多才从微众银行的工作人员处得知有媒体要采访,因此错过了约定回应时间,没对稿件中提到的“微众银行是如何在消费者未办理任何业务的情况下,获得他们的个人信息?”等问题做出回应,对此她深表歉意。3月6日上午,曾女士再次致电记者称,不知投诉人张先生方不方便提供其被拨打骚扰的电话号码,以便微众银行从内部核实查清问题所在。在征得张先生的同意后,记者于当天向曾女士提供了张先生的被骚扰的手机号码。

3月13日下午,微众银行通过曾女士对张先生首次接受记者采访时抛出的问题及请求——“微众银行是如何在他未办理任何业务的情况下获得他的个人信息的”“微众银行最终能否将他的名字和电话从推销列表中移除”进行了回复。微众银行在回复中表示,该行近一年并未对报道中的“张先生”号码进行外呼。微众银行还称,近期该行注意到有不法贷款中介利用企业公开信息,冒用该行名义进行营销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这不仅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损,同时亦损害了该行的形象及声誉。对此,该行高度重视,并积极打击不法贷款中介乱象,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最后,微众银行还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的来电,谨防不法分子冒用该行名义实施骚扰或诈骗,如遇类似情况可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投诉者:

耳根终于清净了,但不认可微众银行的回应

“自从稿子见报后,我再也没有接到微众银行打来的推销贷款或者办信用卡的骚扰电话。太感谢半岛都市报了,耳根终于清净了。”3月13日,接受记者回访时,当事人张先生如此感慨。但当记者将微众银行的上述回复转告他时,张先生表示很不认同。“太可笑了!人家贷款中介咋那么好?那么专一?就推销微众银行一家?这就算是中介估计也是他们买断了的吧?”张先生满怀疑虑地问。

延伸阅读

电话营销不能扰民,明确拒绝需进行屏蔽

去年10月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曾发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发布了青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案例,以充分发挥正面案例的示范效应和负面案例的警示作用,推动银行保险机构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切实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和服务质效。其中一个案例便是针对电话营销扰民现象所做出的监管。

案例中表示,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通过拨打投保人电话开展机动车辆保险续保业务时,在某投保人明确表示不再接听营销电话后,继续拨通其电话3次。某保险公司组织人员轮流拨打投保人电话开展机动车辆保险续保业务,90天内对同一号码最多拨通51次。

监管提示表示,《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市场秩序禁止电话营销扰民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产险〔2013〕42号)第二条规定“各公司应当加强呼出业务管理,杜绝电话扰民现象发生……各公司应当制定合理的呼叫时间,切实避免打扰接听客户的正常工作生活……”。第四条规定“……对明确表示不投保或者拒绝继续接听电话的,公司应当通过技术手段对有关电话号码进行屏蔽。”针对上述问题,监管局已依法采取监管措施,责令相关保险公司及时整改,督促其加大服务质检力度,完善电话屏蔽功能,规范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