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宝马车拖“宝马”,还街头骑马,胶州一火锅店老板被处罚

2024-03-24 12:54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344586) 扫描到手机

胶州交警对宝马车主王某作出罚款处罚,并责令整改违法行为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伟豪 通讯员 赵敬美 樊伟

近日,胶州交警注意到,在胶州部分城市主要道路经常出现一辆黑色宝马轿车拖挂着箱斗,箱斗内载着一匹马行驶。经查,宝马车主王某(男,38岁)涉嫌改装拖挂,依据相关规定交警部门作出对王某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违法行为。

“我们在调查期间,也接到了热心市民反映类似情况,宝马车主王某不仅存在该违法行为,市民还反映其经常骑马在主要道路上疾驰,存在安全隐患。”胶州公安局交警大队阜安中队中队长吴晓辉告诉半岛记者,随着调查的深入,交警搜集了大量的证据资料,并在胶州市某火锅店找到了涉事车辆,发现该车辆擅自改装增加了拖挂装置。“我们在对车主王某进行查处的过程中,王某开始并不认为自己违反了相关法律。”随后,办案交警对其进行耐心的批评教育,并指出了王某涉嫌违反的具体法律法规,最终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此外,针对王某在道路上骑马的行为,胶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阜安中队也对其进行了说服教育。“我们国家现行法律虽未明确禁止骑马上路,但在城市道路上骑马这种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交警部门是不提倡这种行为的。”中队长吴晓辉表示,如果骑马引起围观造成交通堵塞,后果严重的可以按扰乱公共秩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市民,道路交通状况复杂,牲畜又易受惊吓失控,从而造成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建议不要带牲畜上马路。”吴队长说。

半岛记者了解到,宝马车主王某在胶州经营一家火锅店,平日里也有骑马的爱好,改装宝马轿车拖挂马匹上路和在主要道路上骑马飞驰,主要是为了给火锅店做宣传,同时也将这些行为做成视频放在某音上为火锅店引流。

据介绍,宝马车主王某因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第一项的规定,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2024年3月21日 下午,胶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王某处以罚款500元,并责令其立即整改违法行为。当天下午,在胶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阜安中队监督下,王某将改装部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