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12天事假被缓发上月工资 公司担心员工离职白缴社保

2024-04-26 09:11 信网阅读 (273594) 扫描到手机

李女士与人事在OA系统上的聊天记录(来源:受访者)

信网4月25日讯(见习记者 王梦婷 王暖暖)员工正常因家中变故请假,却因此没能按时拿到上一个月的工资,这样的情况就让李女士碰到了。但对青岛鸿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日汽车”)来说,缓发工资是为了规避员工请长假带来的旷工及离职风险,也避免给离职员工白缴社保带来的损失。但根据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鸿日汽车的这一行为显然是错误的,被判向李女士支付欠发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只不过,目前鸿日汽车不服裁决,重新向法院起诉,李女士也因此暂时没有拿到补偿。

2022年11月,李女士应聘了鸿日汽车的数字化营销岗位,每月的基础工资加上考核奖能有10000多元的工资。上班半年,李女士的工作已经步入正轨,可在2023年5月3日家人告诉她奶奶病危,希望她尽快回家一趟。“我请了5月6日到20日的事假,按照公司要求填写的工作交接表,领导也在OA系统中准了假。可我没想到因为这次请假,公司就不发我工资了。”

原来,每个月的20日是鸿日汽车发放上月工资的日子,但在5月20日李女士却没有收到她4月份的工资。“我问了人事经理,她说是因为我5月份请假天数太多,而且在发工资前还没有回来,所以工资要缓发一个月。”虽然不是不给工资,但缓发一个月也会影响李女士还房贷,而且这一缓发工资的规定也没有出现在公司的考勤管理办法中,“我本来想问一下能不能当月补发,但人事经理说工资都是银行代发,每个月只有一次,只能让我等下个月了。”

“我的事假是经过公司批准的,如果是因为出勤天数少,缓发5月份的工资我能理解,但当时发放的是4月份的工资,为什么不给我?”生气之下,李女士选择了辞职,在5月31日交了离职书,并向城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鸿日汽车补发工资并给予补偿。

2024年3月,李女士与鸿日汽车的劳动纠纷有了裁决结果,鸿日汽车被判支付李女士5月份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15000余元。“在我离职之后,鸿日汽车给我发了4月份的工资,但是这一仲裁结果他们还没有执行。”

对于李女士离职并且与公司对簿公堂一事,鸿日汽车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高经理表示公司不认可裁决结果,已经向法院起诉,“她只留了一份离职书,没有交接工作,这种行为我们也是不认可的。”

但对于引发李女士辞职的“导火索”,也就是缓发工资这一情况,高经理并未做出解释。但信网在李女士提供的与人事同事的聊天记录中看到,缓发工资是为了帮公司规避风险:“如果有一个员工,5月只上了两天班,5月正常缴纳了五险一金,如果员工直接走了,公司缴纳的费用也就没有地方扣除了。”

按照人事同事的说法,如果员工长时间不在岗,而且到了发工资时还没有放回岗位,有可能会产生旷工离职的情况,此时若还是正常的给员工发工资、缴纳五险一金,就会导致公司白白给离职员工投缴,对公司来说既是一种无法预测的风险,也是一笔损失。

对此,山东鲁和律师事务所张基隆律师认为,根据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所以鸿日汽车以当月员工出勤天数少而要缓发其上月工资的行为明显是错误的,“至于公司提到了风险问题,如果因为员工离职的行为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可以另外主张,但这不能成为拖欠工资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