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无法按时支付两笔票据利息

2024-05-10 15:12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阅读 (290143)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5月9日,碧桂园地产发布“23碧桂园MTN001”“23碧桂园MTN002”宽限期内利息偿付安排的公告。

公告显示,“23碧桂园MTN001”为碧桂园地产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8亿元,起息日为2023年5月9日,利息兑付日为2024年5月9日,发行期限为2年,债项余额为8亿元,本计息期债项利率为3.8%,本期应偿付利息金额为3040万元。

“23碧桂园MTN002”为碧桂园地产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9亿元,起息日为2023年5月9日,利息兑付日为2024年5月9日,发行期限为2年,债项余额为9亿元,本计息期债项利率为3.95%,本期应偿付利息金额为3555万元。

对此,碧桂园地产表示,由于行业持续波动,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日趋复杂严峻,截至目前公司正在全力筹措资金,因销售恢复情况不达预期,资金调拨困难等原因,上述偿付资金无法在利息兑付日2024年5月9日按时支付。但经其和各方努力,积极筹措资金,盘活抵押资产,尽力于宽限期3个工作日内(不晚于5月13日)足额偿付本期中期票据应付利息及宽限期内利息。

根据相关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对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的违约情形设置了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对本条所述债务进行了足额偿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宽限期内应按照票面利率上浮30BP计算并支付利息。

另外,5月3日,碧桂园公告披露2024年4月份的未经审核营运数据。碧桂园及其附属公司,连同其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于2024年4月单月共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权益的合同销售金额约38.5亿元,归属于公司股东权益的合同销售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