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税务局举办“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暨税费诉求案例辩论会

2024-05-11 15:46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34584)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5月11日讯(记者 李京媛 通讯员 刘宜文)5月9日,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暨第三场税费诉求解决案例辩论会在城阳区税务局举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沈宏参加并致辞。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于永宁,律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代表,市税务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各区市局有关负责同志和青年干部代表参加活动,共赴辩论盛宴。

据悉,本次活动是青岛税务系统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的一项重要活动。辩论会上,4支代表队分为两组,围绕两个涉及民法典知识的税费诉求典型案例展开辩论。双方辩手紧扣案例争议焦点和法律法理依据,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旁征博引、针锋相对,你来我往、攻守交替,碰撞思想火花,辩析民法理论。辩手们的出色表现,为观众们呈现了一场集税费业务、民法知识、口才艺术于一体的视听盛宴。

沈宏副局长在致辞中指出,本次辩论恰逢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民法典》所规范的民事法律关系是税费征纳关系的基础,税法与《民法典》的协调和衔接更是实现税收法治的重要环节。鼓励选手们以此次辩论会为契机,学习好宣传好宪法、民法典和税收法律法规,更加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更加精准把握税法政策,推动法治思维真正内化于心、见诸于行。希望税务干部扛牢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使命,把辩论比赛的所思所悟,转变为解难化忧的生动实践。强调税务师行业从业人员和税务干部要加强党纪学习教育,坚决守牢纪律底线红线,为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于永宁在点评时表示,此次活动展现了税务青年的磅礴动力和工作激情,令人热血沸腾。两组辩题所探讨的法律适用原则、执法柔性和刚性、破产债权问题等与“民法典宣传月”主题高度契合,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此次辩论源于税务实践,又高于税务实践,既发挥了典型案例指导实践作用,又将从中汲取的法治思维、逻辑思维运用到实践中,实现了实践与理论的闭环。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市税务干部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做宪法、民法典及税收法律法规的践行者、宣传者、维护者,不断厚植法治理念,持续锤炼业务能力,把辩论比赛的所思所悟,转变为解难化忧的生动实践,努力用税务人的“辛苦指数”,换取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指数”。接下来,青岛税务部门将持续举行辩论活动,对实际解决的或正在解决的案例进行辩论,让民法典走入税收工作实践之中,把民法典精神贯彻到税收治理和为纳税人缴费人服务之中,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贡献青税力量,诠释青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