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都证券一营业部被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因营业部未有效做好人员资质管理

2024-05-30 16:38 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阅读 (307673) 扫描到手机

5月13日,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关于对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州解放中大道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显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州解放中大道证券营业部因司维存在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向客户宣传推介基金的情形,营业部未有效做好人员资质管理,确保基金销售人员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同时,司维因在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州解放中大道证券营业部担任负责人期间,存在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向客户宣传推介基金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此前,4月30日,北京证监局发文称,经查,国都证券存在公司廉洁从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对部分业务活动费用支出未制定内部规定及限定标准,岗位制衡与内部监督失效,对责任人事后追责不到位多项违规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国都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其应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提高各层级人员廉洁从业意识,按照内部制度追究责任,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同时,北京证监局指出,孙冠楠作为国都证券时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相应管理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孙冠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此外,北京证监局还提到,杨江权作为公司总经理,是落实廉洁从业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杨江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更早之前,4月13日,北京证监局披露了对国都证券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与此前大多采取出具警示函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不同,此次国都证券因在公司治理、投资银行业务方面涉嫌违法违规,被责令改正并限制业务活动。

具体来看,国都证券被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厘清股东股权关系,完善公司治理,建立有效内控机制,切实提升投资银行业务质量,对负有直接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向北京证监局报告结果。

更为严重的是,北京证监局决定在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10月11日期间,暂停国都证券与股票发行相关的保荐、承销业务以及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业务。这意味着,国都证券的投行主要业务都被叫停。

与国都证券一同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还有国都证券董事长翁某和时任董事会秘书朱某。北京证监局对两人均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从处罚事由来看,主要包含公司治理和投资银行业务两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