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校长,治理校园欺凌一剂猛药

2019-01-16 09:22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203489) 扫描到手机

文/张西流

1月13日,网传甘肃宁县和盛镇杨庄小学学生受伤,引起网民广泛关注。宁县教育体育局决定,免去宁县和盛镇杨庄小学杨德荣校长职务,给予警告处分;免去宁县和盛镇杨庄小学副校长李吉红职务,给予记过处分;对宁县和盛学区主任段志伟告诫约谈,并责令向县教育体育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1月15日《新京报》)

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在各地频发,令家长忧心仲仲。在如此语境下,甘肃宁县一名8岁小学生下体被同学打伤,可以说是一起严重的校园欺凌事件。同时,也暴露出了涉事学校在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方面的严重失责。一般来说,校园欺凌具有久治不愈的特征,对学生身心造成的创伤也很严重。基于此,2016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近两年来,各地相继开出了治理校园欺凌的“药方”。

事实上,目前已有发生校园欺凌、问责校长的案例。比如,2016年9月,云南省屏边县通过政府网站,通报了“9·21”校园欺凌事件。县教育局对该县第一中学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校长、分管副校长、政教主任进行问责。至于甘肃宁县一小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校长、副校长等校领导被免职,问责力度更大。

问责校长,实为治理校园欺凌的一剂猛药。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应适时出台《反校园欺凌法》,解决《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内容不够完备、法律效力位阶较低等问题,并将责任追究制度纳入其中。只有这样,才能强化教育管理责任,有效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