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连开3场直播,辱骂情人!法院判了
随着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的兴起
拍视频、刷视频成为网友的日常消遣
但有部分网友似乎忘记了
“抖音,记录美好生活”的初衷
肆意发布不当视频
将抖音变成矛盾斗争的“较量场”
日前,福建德化法院审结一起名誉权纠纷案
被告林某因在抖音上
直播辱骂他人损害他人名誉
被判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一起来看案件详情
事情起因
女子林某系甲传媒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兼“主播”,与男子陈某系婚外情侣关系,因感情及经济纠纷,因爱生恨,欲通过直播对陈某进行报复。2024年2月,林某通过短视频平台进行了三场直播,大量使用针对性的词语发表对陈某进行辱骂等言论。直播观看人数上万,评论、分享过千,给陈某的名誉及精神造成了一定损害。
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陈某将林某诉至法院,要求林某公开赔礼道歉停止侵害原告人格权(隐私权、名誉权、个人信息、肖像权)的行为,删除其所控制的抖音账号、微信账号发布的所有侵害陈某人格权益的内容,并销毁其所保存的与林某有关的视频与图片;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裁判结果
德化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的三场直播确系存在使用大量侮辱性的谩骂言语针对陈某的有关言论,带有明显的人格侮辱性质,逾越了网络用语的合理边界,侵犯了陈某的名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林某向陈某公开赔礼道歉,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且赔偿经济损失以及维权的合理费用。后林某迟迟未履行判决书规定的义务,陈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期间,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林某住处均未发现其行踪。经半个月的摸排走访,干警们锁定了林某暂住的出租屋,并于行动当日将其拘传到法院。考虑到该案涉及标的额不大,双方矛盾的根源在于感情纠纷,执行干警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在陈述时情绪异常激动,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执行干警耐心地通过情理兼顾、换位思考等方法,引导双方摆正心态,同时也让他们意识到自己行为上的错误及对双方家庭造成的伤害,及时止损,各自回归家庭及正常生活中去,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林某删除手机、电脑等各种存储设备中关于陈某的资料原件,同时在抖音、微信平台上公开对陈某的道歉信,消除对陈某的不良影响。
法官说法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权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当前短视频平台发展迅速,为顺应网友的猎奇心理,一些主播往往会发表一些博人眼球的不当言论。但是,网络空间不能成为侮辱、贬损、诋毁他人的“异域空间”,同样受法律约束。
最后提醒广大网民
应遵纪守法、文明上网
共同维护和谐、文明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