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司法局三项举措实现行政复议全过程调解
2024-06-18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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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全媒体记者 徐杰
近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李沧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行政争议案前案中全流程调解新机制,创新行政争议“关口前移、源头化解”和解调解方式,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协调,全力实现审前、审中、审后全流程化解争议。自1月1日新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通过调解和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5件,占案件办理总数的34.9%。
据了解,李沧区司法局通过强化关口前移,行政复议立案前落实争议调处。压实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窗口服务职能,在接受行政争议类法律咨询、接收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对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初步审查期间,依法依规引导、组织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通过协商调解和解处理行政争议,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案前。
深挖调解潜能,行政复议审理过程中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强化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直至作出复议决定前,通过协调和劝导,做深做实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自愿和解、终止复议或达成调解协议,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最大限度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此外,李沧区司法局还深化诉源治理,将纠纷实质性化解延伸至应诉阶段。通过强化“府院协作”联动,坚持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形成深化诉源治理的合力。应诉阶段积极配合法院开展调解,及时有效化解行政纠纷,避免程序空转和大量人力成本、行政、司法资源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