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梯打完基坑后停摆两年 青岛瑞银联动没有复工迹象

2024-06-21 17:19 信网阅读 (25568) 扫描到手机

电梯基坑周围被围上铁皮栅栏。(来源:信网 记者 柴军宸摄)

信网6月21日讯(记者 赵宝辉 柴军宸)为城市老楼加装一部电梯,可以极大方便居民出行,称得上是好事。然而,对于市北区浮山后一小区B5号楼的居民们来说,由于“工程烂尾”,安电梯却成为大家的“糟心事”。施工过程中,由于作业不规范,青岛瑞银联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挖基坑时把污水管挖断,不但致工程进度停摆两年,每日散发出来“恶臭味”更让居民们备受煎熬。“究竟什么时候工程才能结束?”B5号楼居民们迫切渴望得到答案。

居民预付10多万元加装电梯

市北区浮山后一小区B5号楼建设于2000年,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老小区。随着年轻人逐渐搬离,如今小区内居住的绝大多数是老年人。考虑到方便居民出行,B5号楼的7楼邻居在业主群内提议加装一部电梯。这个想法得到了多数人赞同,就这样,大家于2022年4月份与一家名为青岛瑞银联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电梯公司签署了合同协议。

经一系列规划、设计、公示,小区终于在当年正式开始施工。然而就在第二年,电梯公司挖完基坑后工程就没进度了。“过去这么久了,到现在都没复工,大坑就整天在楼道门开着口,非常不方便。”管先生作为曾经这栋楼的业主,如今已经搬到别的地方,不过他90岁高龄的母亲依然在此居住。更让他担忧的是,小区空间本就狭小,再加上基坑的存在,万一有居民突发疾病,救护车根本无法正常开进来。

根据管先生的说法,为了这部电梯,整栋楼的居民大概向对方预付了10多万元。“从那时候开始,楼道门口臭气熏天,真的很难忍受。我们后来才知道,他们施工的时候把污水管挖断了。为了尽快解决问题,我们联系了电梯公司不止一次。问的时候,对方就告诉我们会在明天开工,每次都这样说,我们现在已经不相信他们了。”

现场一片狼藉毫无动工迹象

在管先生的指引下,信网记者来到了涉事现场。只见B5号楼五单元门口的基坑周围安装了铁皮围挡,一旁还堆砌了不少建筑垃圾。铁皮围挡的大坑紧挨单元门出入口,宽度只够一人出行。站在二楼向下看,坑里已经成了蓄水池,且裸露着各种长短不一的铁丝管道。在采访中,一位居民表达了对未来的担忧:“我们这些老人真的很希望能早点看到新电梯投入使用,但是现在看来,希望渺茫。”另一位居民则表示:“我们理解安装电梯需要时间,但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一个透明公开、负责任的改造过程,不能瞎施工。”

房屋不仅是居住的空间,更是人们生活质量和幸福感的重要体现。面对这次电梯安装的困境,管先生说,居民们希望施工方能承担起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尽快完工。

青岛瑞银联动暂未正面回应

随后,信网根居民提供的联系方式,多次拨打了该司项目经理崔先生的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与此同时,该企业年报的备案电话,同样无人接听。信网随后来到了这家公司在市北区鞍山二路的注册地址。不过该处地址的门头信息显示是一家“卖酒”的商店。商店老板告诉信网记者,“这家公司跟根本就没人在这,他就是把注册地址放在这了。”此外,这名老板还称,他也不清楚该司的具体办公地址。

街道会向上级反映此事

合肥路街道城管办方面回应,“我们的确也接到很多居民反映的这个情况,但是我们也只能在中间协调,没有办法强制让电梯公司进行复工。不过我们会帮居民向上级部门反映,希望能尽快解决这件事。”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这种情况下,青岛瑞银联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因作业不规范导致污水管被挖断,可能被视为过错行为。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了在公共场所或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况下,施工人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如果青岛瑞银联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无法证明他们已经在施工现场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来防止对居民的生活产生不利影响,那么该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管道损坏造成的损失、修复受损的污水管、清理现场恶臭物质以及对受影响居民进行适当的补偿。

市北区浮山后一小区B5号楼加装电梯何时能复工,信网会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