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三项违法行为 鑫安汽车保险青岛分公司被罚28万元

2024-07-09 09:33 信网阅读 (1017864) 扫描到手机

信网7月8日讯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因虚列业务及管理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车险业务内部管理不规范,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8万元。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七十条,《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九条。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评析,虚列业务及管理费:这可能违反了保险法中关于保险费率的规定,以及禁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相关条款。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这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关于保险业务范围的规定,即保险公司只能在其注册地所在的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除非获得相应的许可或批准。车险业务内部管理不规范:这可能涉及到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和合规性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的真实性、风险管理和客户服务的标准等。(信网记者)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