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外地驾校学员提供考试报名,青岛9家驾校受处罚

2024-07-11 20:32 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阅读 (35350)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马正拓 通讯员 崔杨慧欣 林金鹏

近日,青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立案查处了9起驾校“为未经其培训的人员提供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报名”的违法违规行为。为规范岛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秩序,有关部门通报了这一案件的查处情况。

据悉,根据投诉举报线索,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对青岛三*汽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青岛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青岛京*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等9家驾校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通过上述驾校报名参加驾驶员考试的多名学员,其报名的驾培机构为青岛市外的驾校,打卡记录学时也在青岛市外。上述驾校涉嫌“为未经其培训的人员提供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报名”。

通报称,上述驾校的行为违反了《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项,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对上述驾校分别作出罚款三千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介绍,《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学员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查验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签的培训记录,并存入驾驶员考试档案。培训经营者不得为未经其培训的人员提供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报名。

学员在正规驾校报名学车,权益有保障(资料图)

根据《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者交通稽查机构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销其许可证。其中就有“为未经其培训的人员提供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报名的”条款。

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提醒岛城广大学员,驾驶培训关乎驾驶人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务必通过“青学驾”平台报名交费、接受足额培训学时,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遇宣称学员在驾校培训可以不打学时,实则是将学员录入外地驾校“跑马”完成虚假学时的情况,可拨打12345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执法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同时引导驾校提升服务质量,推动行业良性健康发展,给市民营造更加放心透明的学车环境。

暑期学车谨防“不打学时”骗局

眼下正值学车旺季,很多学生趁暑假期间报名学车。然而,部分驾校却屡屡出现违规行为。青岛市交通运输局通过“青学驾”微信公众平台,已多次发布预警信息,公布了部分驾校的违规情况。

其中,青岛三峰汽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三峰驾校)未按规定要求将学员学费直接冻结在学员银行账户中,而是通过诱导欺骗学员的方式直接收取学员学费。对于学员的合理退费诉求,该驾校不配合处理,侵害了学员的合法权益。

青岛人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青岛跃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青岛海元驾驶培训有限公司、青岛君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青岛立达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青岛中安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等6所驾校,未将部分所属学员录入青岛市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未在本驾校按照教学大纲进行计时培训,而是违规通过外地驾校“跑马”完成虚假学时。主管部门提醒,遭遇类似这种情况的学员,不仅培训资金无法得到保障,虚假学时也存在重大责任风险,为避免学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慎重选择这六所驾校。

目前,青岛市驾培行业实行“先培后付”学车交费模式及“一费到底”政策。学车培训报名交费,均通过统一平台一“青学驾”微信公众号办理,学费通过此平台冻结在学员自己银行账户,按照培训进度向驾校结算。“青学驾”微信公众号展示了全市142所驾校的培训班型、学费价格及学员评价,学员可登录查看对比。请勿以培训价格作为选择驾校的唯一标准,不要轻信返现或优惠券抵扣等低价“陷阱”,谨防谨防“自学直考”“不打学时”等骗局。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提醒,学员学车期间,如果遇到驾校或教练员“吃拿卡要”,或者以押金、保证金、加油费等名义进行乱收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青岛市交通运输局运输事业发展中心0532-88918750进行反映,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