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原副书记、省政府原省长李春亭同志逝世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共山东省委原副书记,山东省政府原省长、党组原书记李春亭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4年8月5日在济南逝世,享年88岁。8月7日,李春亭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济南殡仪馆举行。
李春亭同志逝世后,中央有关领导同志通过各种形式对李春亭同志的逝世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其亲属表示慰问。
中共中央组织部,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山东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监委,北部战区陆军、省军区等以各种形式表达对李春亭同志逝世的悼念和对其亲属的慰问。
林武、周乃翔、葛慧君和杨东奇等省领导,全国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主任刘家义,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刘伟,中央有关部门和外省(区、市)领导同志及老同志,省里的老同志赵志浩、姜异康、韩寓群、陈光林等,前往送别或以各种方式表示哀悼。
李春亭同志,1936年10月生,山东栖霞人,1957年12月参加工作,195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7年12月至1968年4月先后任山东省栖霞县寨里公社北洛汤村农业技术员、团支部书记,丰粟管理区副区长、团总支书记,北洛汤村大队长、党支部书记,栖霞县委副书记,栖霞县革委会常委。“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下放劳动。1969年9月至1988年2月先后任栖霞县革委会农林组组长,栖霞县委常委、县革委会常委,烟台地委副书记、地区革委会副主任,山东省冶金局局长,山东省冶金厅厅长,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经理。1988年2月任山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书记,1991年3月任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1992年2月任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1995年2月至2001年12月任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2009年7月退休。
李春亭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五届中央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春亭同志坚守初心使命,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奋斗精神,政治觉悟高、党性原则强,公道正派、平易近人、作风务实,深受广大干部群众的尊重和爱戴。李春亭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不息的一生。我们要学习他的革命精神、高尚品德和优良作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稳扎稳打、踏踏实实,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