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发现坍塌等重大事故隐患!青岛凯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官方处罚

2024-08-14 11:57 大众·半岛新闻阅读 (11993)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振亮

近日,青岛市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发布了胶建安行处字〔2024〕第015号关于青岛凯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案件,案件显示:汛期检查,该单位在胶州市北京路南侧,常州路西侧施工的三里河街道办事处东店子村片区改造安置项目3#—5#楼工程,施工现场存在深基坑东北角出现一处约20米长的边坡坍塌;西侧放坡未进行防护,且出现一处坍塌等重大事故隐患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001年11月2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2018年修订)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青岛凯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了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处罚决定。

根据网络公开信息显示:青岛凯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19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西侧、扬州路北侧,法定代表人为傅建刚。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城市亮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管道工程(不含压力管道)、消防工程、幕墙工程、楼宇自动化系统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弱电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河道清淤工程、房屋修缮工程施工,铝合金塑钢门窗制造,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批发、零售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青岛凯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4家公司,具有9处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