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崂山出台青岛首个区县级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指导意见

2024-08-15 18:04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阅读 (13372)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雪莲

记者从崂山区8月15日召开的媒体见面会上获悉,为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力度,推进跨部门知识产权“严、大、快、同”的全链条保护,近日,崂山区出台《关于加强崂山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这是青岛市首个区县级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指导意见。

面对创新主体快速增长、日益复杂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崂山区将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作为突破口,《指导意见》的出台应运而生。

2024年,在区委政法委、区纪委监委“护航行动”工作专班推动下,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崂山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该意见共八章十七条,包括常态化联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业务支撑、加大办案协助力度、加强人才交流培训和建立奖惩机制等内容,推动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相互支持的全方位保护合力,构建优势互补、成果共享、互利共赢的合作局面。

近年来,崂山区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先试先行,打造司法、执法、经营主体、行业组织、社会公众等多方共治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新格局。

在平台建设和资源集聚方面,推进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打造中国(山东)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崂山区工作站和崂山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成立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一站式”服务。

在流程优化和降本提效方面,组建专业调解团队开展诉前调解,构建行业调解通道,招引青岛市版权保护协会入驻崂山区法院,累计调解案件1478件,调撤303件,调解成功率20.5%。推进知识产权诉讼和调解线上办理,线上调解、审理案件339件,最大限度降低知识产权维权成本。

下一步,崂山区将进一步细化协同保护工作举措,围绕完善知识产权专业组织、推动知识产权案件调解等重点工作,着力推动《指导意见》见行见效、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