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动收取高额退票费 律师解读或涉嫌加重消费者违约责任
信网8月16日讯(记者 赵宝辉)“从下单到退票过了还不到24小时,怎么就收如此高的手续费?”近日,市民于女士在秀动票务平台上的购票经历引起了她的不满。据了解,于女士是购买了一场音乐节的门票,后因工作原因临时取消行程并申请退票,却被平台强制扣除20%的手续费。
于女士是在今年8月11日晚上七点,通过秀动票务平台花费388元购买一张将于9月7日举行的泰嗨巅峰音乐节门票。这张门票是她期待已久的,但由于第二天早上突然接到公司的出差任务通知,这个时间安排与音乐节的时间发生了冲突。于女士不得不紧急联系秀动票务平台,申请退票。按照一般流程,于女士登录平台,提交了退票申请。然而,在等待退款的过程中,于女士被告知将被扣除20%的手续费,即77.6元。这让她感到非常不解。
于女士认为,自己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即公司出差任务)而无法出席音乐节,属于合理且必须的退票情况,不应当承担手续费。此外,她在购票时并未注意到有关退票手续费的规定,也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通知或提醒。因此,于女士对秀动票务平台的这一做法提出了质疑。
据了解,秀动平台系成都太合乐动科技有限公司运营。针对此事,秀动票务平台客服回应称,他们的退票政策中明确规定了手续费的收取标准,于女士在退票时已经看到了相关条款。他们认为,于女士提前申请退票,没有给主办方带来损失,但为了维护平台运营成本和服务费用,需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客服还提到,如果客户由于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观看演出,也可以将票据转借出去。
“在无法提供必要成本支出证据的情况下,这种在短期内退票收取手续费的规定涉嫌加重消费者的违约责任。该条款对消费者有失公平,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的马宏力律师认为,条款应该是商家和消费者共同约定的。这种条款单方增加消费者的义务,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票务平台在制定退票政策时,应当充分考虑消费者的实际情况和权益,确保退票政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也希望消费者在购买门票前全面了解好退票政策,以便在必要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有工作人员称,消费者购买门票后,相当于和售票方签订了消费合同,正常情况下双方都应该遵守合同约定。但如果有一方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合同,则可以解除合同。“如果销售方或票务公司规定票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概不改签,或者事先没有告知清楚消费者退票需收取手续费,则涉嫌为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即俗称的‘霸王条款’,这明显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而减轻了经营者的责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商家不得利用格式合同加重消费者责任或者排除消费者的主要权利。如果秀动票务平台在出售门票时未明确告知消费者相关的退票手续费政策,或者该政策存在不合理之处,那么这样的规定可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