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让孩子跪马路,不是简单家务事
原标题:让孩子跪马路,不是简单家务事
半岛全媒体首席评论员 高书华
日前,广东佛山南海里水镇三名儿童被父亲罚跪马路中间的视频,任谁看了都揪心。当事人凌某称,因联系不上妻子,遂让小孩跪在马路中间,企图以此要挟妻子现身。幸有民警将孩子们引导至安全区域,都没有受伤。凌某也受到了教育训诫。
但另一则新闻中的孩子则没那么幸运。8月12日,有网友视频爆料,广东省湛江市一位母亲带孩子过马路时,小孩耍脾气躺在地上不起,母亲独自离去,随后孩子遭车辆碾轧,令人心痛。
家长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让孩子置于险地。作为成年人,家长理应有更为成熟的心智,明确意识到风险在哪里。闹市中车辆穿梭,孩子的安全比管教孩子重要,比逼迫妻子现身更重要。
然而两起事件中,家长都是出于个人目的,将孩子的安全暴露于滚滚车流中,没有起到应有的监护责任。可以说,他们放任或罚跪孩子的那一刻,就是放弃了身为父母的监护责任。更糟糕的是,这种听天由命式的“处罚”非但没有达到目的,还对公共交通安全造成了威胁,发生在湛江的事件则直接引发悲剧。
对两名不靠谱的家长,有网友发出灵魂之问:“他自己怎么不上去跪?”“想知道司机需要承担多少责任?这位母亲可以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吗?”“又一位把马路当自己家客厅的家长!”对于交通事故,如果司机尽到了注意义务,客观上确实不能预见或者注意到有个小孩躺在地上,如存在视野盲区等,可能不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冲动是魔鬼,管教孩子或者解决夫妻矛盾,都应该分清场合,不能让家务事蔓延到公共空间。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家长没有尽到保护义务,司法机关可以对父母予以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就是对如何当好家长进行“补课”。同时,对于占用警力、给公共安全添乱的始作俑者,司法机关也不必客气,不能止于简单的“教育训诫”,而是要全面评估相关事件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当罚则罚。
这两起事件都不是单纯的“家事”,而是为我们敲响的“警钟”,情绪的怒火绝不能殃及孩童,进而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希望揪心的一幕不再上演,愿每个孩子都能被温柔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