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拖延工期近两个月 山禾艺居:厂家定制尺寸出错

2024-08-22 14:29 信网阅读 (20230) 扫描到手机

装修合同内容。(来源:受访人)

信网8月22日讯(见习记者 郭慧敏)“装修公司原本承诺6月30日完工,但至今装修进度还没过半。”近日,市民李先生向信网反映,自己于6月3日与青岛山禾艺居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禾艺居”)签了一份装修合同,约定对位于即墨区禧悦学府的房子进行全屋木制作装修,合同约定6月30日完工,但直到8月,家具还没有完全进场,进度连一半都没完成。山禾艺居负责人称,因家具厂家定制尺寸出错,导致工程延期,并且山禾艺居承诺,近期会进场施工。

今年3月,李先生打算为自己在即墨区禧悦学府购买的新房进行装修,因之前与山禾艺居有过生意往来,所以最终选择让其为自家新房进行装修,双方签了装修合同,合同约定为全屋木制品制作,包括榻榻米、鞋柜、橱柜等。施工时间为6月3日至6月30日,装修总价40000元,随后李先生按照约定在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对方装修款30500元。

转眼到了交工的日子,装修工人却迟迟没有进场施工,这让李先生有些着急。为此,他曾多次催促对方,而对方总是一拖再拖,直到现在也没能装好。信网从李先生发来的图片中看到,家中零零散散摆放着几块木板,都还没有进行组装。“木制家具组装不起来,导致我们下一步的软装也无法进行,家电、沙发等家具都没法进场。”

李先生告诉信网,他的两个孩子今年都在禧悦学府附近的小学就读。眼看孩子们即将开学,原本打算高高兴兴地搬进新家,却没想到装修工期出现了延误,现在孩子上学通勤都是个问题。“我们原计划在6月底完成装修,散去两个月的装修味道,正好能赶上孩子们开学。”由于装修工期延误,新家装修未能如期完成,李先生认为,按照合同,山禾艺居已属违约,应当尽快完工并做出适当赔偿。

信网注意到,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第9条“违约责任”中写到,因乙方(山禾艺居)原因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向甲方(李先生)支付工程总价款每日0.3‰的违约金。

为了解情况,信网联系到山禾艺居负责人,对方表示,李先生家中需要的木制家具都是需要量尺寸定制的,之前提供木材的厂家出现了失误,产品需要重新制作,直接影响了装修的进度。“我们后续会与李先生积极沟通协商,近期装修工人便会进场施工。”

对此,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双方签订了装修合同,商家有责任在合同期内完工,如果拖延工期,消费者可以按照合同向商家要求合理补偿,但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工作人员建议李先生先与对方进行协商。

对此,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的杨文光律师表示,李先生应保存所有与装修相关的文件和沟通记录,包括合同、付款凭证、工期延误的证据以及与山禾艺居的所有通讯记录,李先生可以依据合同条款要求山禾艺居支付违约金。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评析,建议李先生与山禾艺居进行正式的书面协商,要求对方给出明确的工期完成计划,并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协商时,应记录下双方达成的任何协议或承诺。如果协商未果,李先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首先可以向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相关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追索违约金或其他赔偿。

李先生家中图片。(来源:受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