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发现如家酒店内出售的饮料过期 店方退还房费并赔偿600元

2024-08-22 14:33 信网阅读 (23866) 扫描到手机

涉事饮料。(来源:受访者)

信网8月22日讯(记者 谷正原 耿润)近日,青岛市民王先生跟同事一起到济南出差,8月10日,两人入住了如家酒店(济南高新东区孙村科创路店),夜幕降临,二人在房间内略感口渴,便在酒店内购买了两瓶“外星人电解质水”。次日上午,两人又买了三瓶并当场饮用了一瓶半,但却意外发现瓶身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3年10月10日,而产品保质期为10个月,显然已经过期。经过协商,最终店方退还了王先生167元房费并额外赔偿了他600元现金。酒店工作人员向信网表示,目前双方已就该问题达成和解。

如家酒店是知名的连锁酒店,对于经常出差的青岛市民王先生来说,如家酒店舒适温馨,服务好,是他差旅住宿的首选。8月10日20时,王先生和同事入住了如家酒店(济南高新东区孙村科创路店)的标准间,消费了167元。当晚23时许,两人在酒店房间内略感口渴,便花费14元在酒店前台购买了两瓶西柚口味的“外星人电解质水”并将其快速喝完。

第二天正欲离店时,王先生再次购买了三瓶“外星人电解质水”,然而当他喝完一瓶之后,同事偶然发现,饮料瓶身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23年10月10日,而产品保质期为10个月,显然已经过期。王先生向工作人员反映情况后,又在酒店冷饮柜内发现大量同批次产品。

对于这样的发现,王先生认为,酒店作为服务行业,应该严格把控食品饮料安全,确保顾客的权益和安全,“我们提醒后酒店才意识到这个情况,多亏发现的早,大概率只有我们两个人喝了这过期饮料。”

为落实情况,信网电话采访了涉事酒店,工作人员表示:“我们错了,我们也认错,但是这个饮料我看是10月10日的(2023年)也就过期了一天,确实是我们理货时有点疏忽,我们也在积极跟顾客沟通。”

最终经过双方协商,酒店负责人退还了王先生167元房费,并额外赔偿了他600元现金。目前,双方已就该事件达成和解。事发后,王先生曾将此次经历发布至个人社交平台,对此有网友认为,酒店应该设置完善的商品日期记录表,以免发生类似情况,给消费者带来不便。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分析,在这一事件中,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酒店提出赔偿要求。酒店作为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还饮料价格、赔偿消费者的健康损失以及可能的额外赔偿(如法律规定的一千元最低赔偿额或实际损失的三倍)。

经查验,冷藏柜内的外星人电解质水均为同一批次产品。(来源:受访者)

消费者购买记录。(来源:受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