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时评丨“挡镜头”防不了校园欺凌
半岛全媒体首席评论员 高书华
9月3日,有网友爆料,广东普宁一中学出具的“反对校园欺凌承诺书”上,有“若出现校园欺凌事件,坚决不拍照、不录视频”的字样,让人感到非常不舒服。9月4日上午,普宁市教育局回应,已责令学校收回已发出的承诺书,并将“不拍照、不录视频”的内容删除,更换为“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内容,目的是避免影响学生学习。
此次事件有了及时回应,但校方和教育部门仍需反思:假设学生带了手机,遇到校园欺凌不能拍照、录视频,难道当其没有发生?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备受社会关注,不少地方将防范校园欺凌纳入考核。作为学校,都不愿摊上这类事,更不想因此陷入舆论漩涡,因此,从加强制度管理、家长和学生认知等多方努力,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
新学期伊始,普宁市城北中学就进行了反校园欺凌宣传,应当说非常及时和必要。但值得商榷的是,其“承诺书”中建议的处理方式——对校园欺凌事件“坚决不拍照、不录视频”。这是典型的“捂盖子”,反映了部分学校管理者习惯性大事化小、“家丑不可外扬”的迂腐心态。以如此方式对待校园欺凌这个尖锐的社会现实,能彻底解决问题吗?符合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吗?
校园欺凌一般发生在校园厕所、宿舍、监控死角等“隐秘的角落”,拍照和录视频是为事件定性提供证据的有效手段,在许多校园欺凌案件中,正是因为有了影像资料,才让欺凌行为得以及时揭露和处理。如果阻止学生拍照录视频,如何有效有力地为遭受欺凌的孩子伸张正义?对霸凌者而言,欺凌同学时还会有所顾忌吗?“反对校园欺凌承诺书”岂不是沦为了一纸空文?
不是所有的恶行都能在学校里得到解决;也不是所有的创伤都能随时间自愈。预防校园欺凌,学校不能挡住“正义的镜头”,不能只想着当“和事佬”息事宁人。
防治校园欺凌,学校是“第一责任人”,应该亮明对校园欺凌“零容忍”的态度,和学生、家长站在一起勇于向欺凌亮剑,坚决维护被欺凌学生权益,让校园霸凌者得到惩戒,让霸凌者敬畏于规则和法律,校园才不会再有“隐秘的角落”,才会处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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