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7 14:37 华声在线阅读 (6819) 扫描到手机

近日,国务院发布重磅文件,提出要维护教师的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实际教学中,老师却因忧虑投诉风险,经常不敢施予可能更为有效的惩戒措施。维权意识日益觉醒的当下,家长们“严师出高徒”的期望无处安放。

把“戒尺”还给老师,是对教师职业的尊重,也是让教育回归“教书育人”初心的需要。教育需要因材施教,不同的孩子受教程度不同,有时候确实需要上一些“小手段”来加以引导。诚然,惩戒和体罚毕竟只有一线之隔,行使正常教育惩戒权,把握好一个“度”,需要学校、老师、家长共同的努力。

学校需要加强监管,尽可能让这把“戒尺”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既为老师实施教育惩戒提供应有的规范和指导,又能确保老师们在使用惩戒权的时候不会“跑偏”,让学生们感受到更加公正、公平的教育环境。老师们需要加强自主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锻炼提高对学生问题的洞察力和化解矛盾的智慧,面对“要不要惩戒”“如何惩戒”少些无所适从。家长们需要学会“收放”自如,把信任和理解前置,有问题有质疑多些沟通,给学校教育一些纯粹的空间。如此,“戒尺”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