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一业户装修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被立案处罚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中云中队已处置4起罚款5000余元
2024-09-13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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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伟豪 通讯员 肖古玉
9月10日上午,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中云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至兰州西路时,发现人行道上堆放着许多装修垃圾,碎砖块、废塑料、瓷砖和水泥渣撒的遍地都是。随后,执法人员仔细对周边门店进行巡查,通过翻查垃圾、问询等多种方式对涉嫌乱倾乱倒行为进行详细排查,经过调查核实,堆放在人行道上的装修垃圾,是一家正在装修的门头房丢弃在路边的,执法队员已责令其立即自行清理干净,并对当事人进行了立案处罚。
建筑垃圾随意处置,垃圾中的粉尘随风飘散,不仅会影响周边居民群众,更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危害生态环境,不能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应放置指定堆放点集中处理。《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管执法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一)将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废弃物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3000元以下罚款;(二)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废弃物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今年以来,中队处置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类案件4起,共罚款5400元。
下一步,中云执法中队将继续落实城市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大对乱倒垃圾行为的巡查、处罚力度,严管重罚,全面排查辖区内的非法处置点,加强日常监督查处。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共同监管,共建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