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时评丨城市管理不该失却温度
半岛全媒体首席评论员 高书华
9月18日,内蒙古乌兰浩特一商户发视频哭诉,因为在自家商铺门玻璃上贴了一张A4纸大小的招工启事,她被责令持身份证到城管局接受处罚,不去就要封了她的手机号。
在自家门玻璃上贴张A4纸违法?当地城管的执法依据是国务院出台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其中第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条例发布于1992年,遥想32年前,可有当下这海量的店铺?大家日常经营中时有招工需求,都去有关部门先批准再发布?对此,当地城管给出了解决办法:市里制作了统一制式贴纸,有需求可到当地打字复印店打印,成本可能比A4纸高两三元。
当地城管人员起初没有主动普法,给商户改正机会,僵硬地套用法规,冷冰冰地电话通知商户接受处罚,事后又给出如此解决之道,不能不让人浮想联翩,难逃借执法搞创收的嫌疑。
更为戏剧性的是,在公众的持续关注下,当地城管部门将罚款改为口头教育,9月19日又发布通报,称执法人员先前解释说明不到位,导致执法对象产生误解,造成不良影响,已当面向其详细阐释说明了相关规定,并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这种前后不一的态度,消减了执法的严肃性,伤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此事虽小,却并不鲜见。今年3月,湖南长沙县的戴先生因在自家店铺张贴招工广告,被当地行政执法局罚款50元;2023年9月,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一城管进入一服装店,撕掉了其玻璃橱窗上贴的招聘广告……这些都曾引发舆论关注和质疑。更久之前,广东高院2021年公开的一起相似案例,在判决中明确,商业区的临街店铺内张贴的招聘广告不属于违法广告,对此类问题给出了不同认定。由此不禁让人深思,为什么城管僵硬执法事件屡被诟病仍在重演?同食人间烟火,城市管理做到温情执法很难吗?
一边是城市的面子,一边是民生的刚需。在深入优化城市营商环境,助力城市经济发展的大前提下,执法者在城市管理上更应灵活慎重,提升执法温度,而不是“加码执法”,僵硬地把“没审批”等同于“违法”。
电影《第二十条》里,雷佳音饰演的检察官说:“我不相信没有天理的国法,也不相信没有人情的天理。法律的威严来自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好的营商环境除了执法者的透明公正,还需要始终保有一颗为民的初心,而不是让人无所适从。城市之大,应该容得下一张A4纸的招工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