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时评丨狗主人,当学苏东坡

2024-09-21 09:55 大众·半岛新闻阅读 (1884)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首席记者 崔璞

近日,多起养狗不牵绳事件冲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同时敲响公共安全警钟,再次把宠物管理与公共安全的议题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不少网友表示,对公共场合不栓不牵狗绳的,应当严惩。

在这些事件中,狗主人就是不喜欢遛狗栓绳,而导致意外发生,需要其承担相应责任时,则满嘴借口一心想着逃避。这不仅暴露了宠物主人在管理上的疏忽,也凸显了部分宠物主人对公共安全责任的忽视。

“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纵使是狂放如宋代苏轼苏东坡,出门遛狗时也不忘牵好爱犬。但在当代现实生活中,一些狗主人的确远不如古人。

9月18日,在贵州黔东南凯里市开发区,一名2岁女童遭到恶犬持续撕咬,家长拼命拍打恶犬仍不松口,此视频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据报道,狗被打到半死都没松口,最后还是有人把狗嘴掰开,才将孩子救下,该犬在咬伤女童后已被打死。警方已经立案调查,当地街道办也已派人寻找狗主人。

9月4日,在浙江杭州一小区,一女生遛狗没牵绳,吓到了玩耍的小女孩,女孩爷爷一气之下举起小狗摔死。

有律师表示,狗主人未牵绳遛狗且未尽到看管责任,是导致小孩受惊吓或被咬伤的主要原因,孩子家人为保护孩子,打伤乃至打死狗,应当属于紧急避险。当然也有个别网友认为,需要进一步查明事实进行判定。

民法典则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此前,多起涉狗事件案件也引起热议,冲上热搜。

8月27日,在河南周口项城市,一名9岁男童在楼下玩耍时,被邻居家的狗追逐、扑上。而在上海,颜女士日前将犬主李老伯告上法庭,41岁的颜女士怀孕快4个月,路过邻居李老伯家门口时,李老伯未牵绳的金毛犬突然向其扑来,颜女士受到惊吓导致努力了3年才怀上的试管婴儿没保住。上海浦东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李老伯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颜女士损失9万元。从这一案件可以看出,李老伯违反管理规定,具有主观过错,未对其饲养的狗拴绳,系违法行为。

伤人的是狗,真正的罪魁祸首却是人。

2023年10月,四川崇州市黑色罗威纳犬咬伤2岁小女孩事件让全网愤怒,小女孩身上多达20多处的咬伤。2022年4月,在河北廊坊,1岁孩子被狗扑倒后,孩子父亲将狗摔死,狗主人反而指责小孩的父亲摔死了自己的“孩子”。当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徽州宴老板娘”,更是叫嚣“敢动我的狗,我就给你孩子刺死”,“你的命没我狗值钱”,她没牵狗绳把孩子吓到后,竟然威胁了孩子的母亲。

我们绝不能放任这样的狗主人把社会规则和他人踩在脚下,绝不能让“人命”不如“狗命”。正如一名网友评论,在狗主人的眼里,狗很重要,可是在别人眼里,人比狗更重要。

遛狗拴绳粪便清,这是每一个狗主人都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这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规定。我国《动物防疫法》指出,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养宠物调节生活,无可厚非。根据派读宠物行业大数据平台出品的《2023-2024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消费报告)》显示,2023年城镇宠物(犬猫)消费市场规模为2793亿元,宠物犬数量为5175万只,宠物猫数量为6980万只。

但宠物管理不到位,在公共场所未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时,它们就可能对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另据媒体报道的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有4000万人被猫狗咬伤。

宠物管理的核心原则在于“责任”与“尊重”。对于狗主人,如何去做更安全合理?一是定期接种疫苗、进行体检等,确保宠物的健康与安全;二是使用牵引绳控制宠物、及时清理宠物排泄物,在公共场所遵循行为规范;三是提高自身对宠物管理法规的理解与遵守,积极参与社区宠物管理教育。

可以说,很多人不是不纯粹喜欢宠物,而是不喜欢养宠人的不文明行为。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而造成更严重后果的,依《刑法》处罚最重时可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饲养人或管理人的刑事责任。

宠物管理与公共安全,是关乎每一个社会成员福祉的重要议题。如何人与宠物如何更和谐?对于社会和相关管理部门来说,多些有效的监管和惩罚机制,加强宠物管理法规的执行力度,提高养宠者违规成本,至关重要。各方应以科学、理性的态度,构建一个既能够尊重宠物权益,又能保障公共安全的和谐社会环境,

说一千道一万,对于狗主人来说,对于出门遛狗不牵绳就是最大的错误和问题。宠物主人、政府部门以及公众,都应当多起事件中汲取教训,学学苏东坡,共同努力让文明养宠照亮城市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