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仁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非法占地被处罚

2024-10-14 14:21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2251) 扫描到手机

近日,半岛网从青岛市处罚与强势信息公示平台获悉,青岛仁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非法占地,被莱西市自然资源局作出责令退还、恢复土地原状、罚款等多项处罚(西自罚字〔2024〕40号)。

公示信息显示,经查实,2012年3月,青岛仁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敬格庄村占用敬格庄村其他林地546平方米(合0.819亩)建房屋和凉亭,该宗地不符合莱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处罚机关莱西市自然资源局认为此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28号)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非法占地,做出处罚决定如下: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给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敬格庄村; 2、限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54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3、处以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伍仟肆佰陆拾元整(¥54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