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排头兵 奋进新征程”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全市已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930户

2024-11-06 19:57 大众·半岛新闻阅读 (16126) 扫描到手机

半岛全媒体记者 陈亚梅

对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是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解放残疾人家庭劳动力、促进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11月6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当好排头兵 奋进新征程”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介绍全市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左文斌表示,按照“以人为本”“一户一策”原则,对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居家生活环境,部分区(市)已实现由改造型向改善型过渡。

2024年,全市已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930户,超额完成原定700户目标任务。“十四五”规划以来,全市累计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3200余户。

本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实施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青岛市持证残疾人: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生活困难肢体、听力和视力残疾人。

2.民政部门认定的分散供养特困残疾人。

3.低保边缘的肢体、听力和视力残疾人。

4.一户多残、多重残疾、老残一体和重度残疾人有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的。

5. 三年内未改造过的有需求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和城乡重度残疾人家庭优先改造。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主要按照以下流程开展:

1.申请。残疾人根据自身需求向街(镇)残联书面提出无障碍改造申请,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人证电子证照、房屋所有权证明等材料。也可以通过登录“山东省残疾人服务网(https://service.sddpf.org.cn)”进行网上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网上办事]下的[家庭无障碍改造]功能进行在线申请。

2.评估确认。街(镇)残联会同村(社区)委员会对申请的残疾人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和评估,符合条件的准予实施改造。对准予实施改造的残疾人家庭,经在村(社区)公示5日无异议后,街(镇)残联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残疾人列入无障碍改造的项目、改造标准。对确定实施改造的残疾人家庭,由街(镇)残联报区(市)残联备案。

3.工程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由残疾人所在区(市)或街(镇)残联组织实施。区(市)或街(镇)残联逐一入户调查,摸清底数,根据每户残疾人的不同实际需求,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制定每户的无障碍改造经费预算和具体施工方案。

4.工程验收和满意度测评。改造工程结束后,区(市)或街(镇)残联组织受助残疾人、村(社区)委员会代表、有关专业人员等进行验收,同时进行残疾人满意度测评。

5.资金拨付。各区(市)可结合实际情况按合同约定具体做好资金拨付工作。

6.建立档案。各区(市)和街(镇)残联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行台账管理。无障碍改造完成后,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将有关申请、审批资料、改造前后影像资料和其他资料建立项目档案。

7.加强监管。各区(市)残联负责入户调查核实残疾人提出的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实施过程监管;市残联对各区(市)已完成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情况和残疾人使用满意度情况,进行“四不两直”走访和抽查。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内容,根据每户残疾人的不同实际需求,按照“一户一策”原则,在《山东省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指导目录》和《青岛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服务内容》范围内确定,具体改造内容因人、因需而异。比如,肢体残疾人家庭,根据残疾程度、活动范围及本人意愿等实际,着重对厨房、厕所、卧室等部位的基础设施进行有针对性改造,包括改门、改坡、改灶、改水、改电、平整地面、安装坐便器和扶手等,消除其居家障碍。听力残疾人家庭,可以安装闪光门铃(或可视门铃),配置闪光开水壶、振动闹钟等聋人无障碍生活用品等。

下一步,市残联将进一步聚焦残疾人需求,不断提高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个性化、精准化服务水平,切实改善残疾人居家生活环境,不断提高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