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时评丨局长陪餐,不看形式看效果
半岛全媒体首席评论员 姚绍毅
据福州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为强化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预防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事故,福州市教育局制定局长陪餐制。陪餐人员为市县两级教育局局长,分管副局长、机关处(科)室负责人;陪餐对象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或者从校外供餐单位订购食品向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中小学校。原则上陪餐人员每月到中小学、幼儿园陪餐不少于一次。
局长陪餐制的出台,彰显了教育部门积极主动作为的态度,传递出一个强烈的信号:学生的饮食安全与质量不容忽视。这种“以身作则”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引起学校对食堂管理的高度重视,促使其更加严格地把控食品采购、加工制作、卫生环境等各个环节,因为谁也不想在局长面前“出丑”。同时,陪餐过程中局长可以直接与学生交流,了解他们对饭菜的真实评价和意见建议,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餐饮服务。
然而,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在过去类似的政策执行中,往往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一些地方官员为了应付检查或完成任务,只是走走过场,陪餐变成了“作秀”。这样的陪餐不仅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反而会让学生和家长感到失望,损害政府公信力。
实际上,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管理,国家和地方都已经有了一系列详细的规定和标准。比如食品采购必须索证索票、严格遵守加工操作规范、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等。这些规定如果能够真正得到严格落实,那么学生食堂的食品安全和质量就能够得到有效保障。而局长陪餐制应该是在现有规定基础上的一种补充,而不是替代。
因此,对于局长陪餐制,我们既要肯定其积极意义,更要注重其实际效果。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陪餐人员能够真正履行职责,认真倾听学生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要加强对学校食堂日常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现有规定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学生吃得安全、吃得健康、吃得满意,而不是让局长陪餐仅仅成为一种“看起来很美”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