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元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夜间噪音施工被罚
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振亮
近日,青岛市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信息平台公示了崂综法罚字〔2024〕第040211号处罚决定书,该案件为涉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案。
案件显示:2024年10月09日查,当事人潍坊元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海安路2号金海湾小区67号楼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依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 (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青岛市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潍坊元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了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处罚决定。
据公开资料显示,潍坊元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27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潍坊综合保税区创新创业中心二楼103-91号。经营范围包括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潍坊元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