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违法违规“校园餐”举报有奖,市场监管局喊你来

2024-12-10 17:58 日照市场监管阅读 (14996)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12月10日讯(记者 张艳)为充分发挥举报奖励在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方面的社会共治作用,更好地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日照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实行“校园餐”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

消费者、食品从业者发现日照市辖区内“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应积极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包括但不限于人的不安全行为、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行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等。

对查证属实的,按照《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国市监稽规〔2021〕4号)、《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2024年第37号)、《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鲁市监稽规字〔2022〕9号)等有关规定给于奖励。

消费者、食品从业者举报内容要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恶意诽谤。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半岛网编辑 张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