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青岛全市刑事案件同比下降57.2%

2019-01-23 14:01 青岛晚报阅读 (125532) 扫描到手机

  1月22日,记者从青岛市委政法委了解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青岛市创新实施“百千万”强基护安行动,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百千万”让扫黑除恶深入基层

  青岛市综治委印发了《关于开展“百千万”强基护安行动的通知》,在全市141个街镇、2080个城乡社区和2.6万个基础网格开展强基护安行动,全面整合实战力量,形成“强化基础、防控风险、化解矛盾、服务群众、守护平安”的强大合力。青岛市各有关部门依托基层党组织力量压实扫黑除恶主体责任,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新组建20个乡村振兴工作队,实行第一书记帮包全覆盖,充实基层工作力量。

  为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青岛市各级综治部门深入开展村 (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回头看”,扎实做好当选人员“二次体检”,对有问题的坚决调整处理;依托综治组织力量构筑扫黑除恶前沿阵地,区市、街镇全部成立扫黑除恶工作专班,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充实街镇纪(工)委、综治中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综治力量,推动基层扫黑除恶的组织、队伍、工作全面强起来;依托社会力量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建立立体化的群众动员机制,开展广覆盖、多层次宣传发动,向社会发布举报方式清单,对举报属实的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最大限度提振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信心。

立体布防挤压黑恶势力空间

  2019年1月18日上午,平度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虚假诉讼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对卢某等1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从2018年开始,青岛市各级政法机关坚持立体布防,打防管控一体化,与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活动安保工作紧密结合,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各级综治部门强化网格的信息收集、治安管理等基础工作,以网格管理为依托,以公安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为主体,开展基础大排查,全面采集 “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全面摸清弄准重点地区、行业、领域黑恶势力线索,及时发现、甄别、报告涉黑涉恶预警信息;坚持专群结合、以专带群,组织开展社会面大巡防,按照时间节点相继启动三个巡防等级,全面整合平安志愿者等9支队伍,实行定点、定时、定人的巡防模式;重金打造“雪亮工程”,整合各类监控36万多路,卡口1500多处,高清监控点位达到每平方公里139处,实现治安复杂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

  青岛市各有关部门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手段,开展不间断滚动清查,深入摸排与群众生产生活最直接的黄赌毒、黑拐骗等治安问题,严惩了一批黑恶痞霸势力。打掉“套路贷”团伙8个,涉“黄赌毒”等黑恶势力25个,农村地区涉恶团伙116个。全市社会治安环境持续优化,刑事案件同比下降57.2%,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标本兼治形成边扫边治边建合力

  近日,即墨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胡某寻衅滋事案,这起案件,也是即墨区人民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的第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即墨区人民法院积极落实主要领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由院党组成员、院长曹伟担任审判长审理该案,即墨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长田峰及一名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 “青岛市各级综治部门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发挥综合治理工作面广、协调各方的优势,边打边治边建。 ”记者了解到,青岛出台了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综合治理指导意见,建立由党政统一领导、监管部门牵头、综治部门协调、公安机关配合、其他单位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体系,坚持前端监管和末端处置同向发力,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提升源头防范能力,夯实防黑防恶根基。

  青岛市各级综治部门还组织开展特殊人群风险排查管控专项行动,健全完善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以及吸毒人员加强动态化、常态化管控,最大限度地拓展延伸扫黑除恶工作触角。青岛各级有关部门以街镇综治中心为平台,整合政法综治力量,开展多元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和法治宣教活动,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措施,确保涉黑涉恶问题能够发现得早、处置得好。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刘卓毅

新闻链接

  莱西法院“一号案”宣判 24人获刑

  1月21日下午,莱西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李晓庆等2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对被告人李晓庆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王翠莲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该案其余2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五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晓庆、王翠莲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应当对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其他22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李晓庆等11人当庭提出上诉。

  莱西法院受理该案后,将该案列为“一号案”,成立由1名党组成员、5名员额法官等10人组成的专案组,集中办公办案;2018年12月14日至21日,首次采用3名法官加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7人制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经合议庭评议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于2019年1月21日公开宣判。 记者 梁超 通讯员 仇慧艳

  扫黑除恶“成绩单”

  ●终审判决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件、一审判决1件、提起公诉1件、审查起诉3件。

  ●打掉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25个。

  ●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627起。

  ●刑拘犯罪嫌疑人1570名。

  ●查处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 “保护伞”案件14起80人。

  制表/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