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装大货车超载,驾驶人还没证……青岛交警再曝光33起交通违法

2019-01-23 18:17 半岛网阅读 (100646)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栾心龙 郭昊

为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法制交通、和谐交通意识,营造严查交通违法,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的社会氛围,积极争取市民对大整治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综合施策,强化监管,对两客一危、重型货车等四类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继续开展严查整治模式。1月23日,交警部门曝光了2019年第2批33起四类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涉及醉驾、超载、伪造驾照、伤人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坚持开展针对四类重点车辆交通违法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曝光警示力度,为市民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案例一

两辆大货改装超载同时被查,驾驶人全都无证

2018年12月26日凌晨,平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八中队民警在辖区G206路段上巡逻。4时50分左右,警车巡逻到新河镇大官庄村时,看到两辆涉嫌超载的违法大货车鲁FA××96、鲁BW××33沿G206由西向东行驶。民警挥手示意停车检查时,前面的大货车欲转弯。由于靠近村庄的路窄,大货车拐弯不是很方便,被交警及时拦了下来。

据了解,这两辆车的驾驶人李某和徐某某,他们从济南装大块石准备送往平度市大泽山镇,民警一看这两辆车都经过改装了,涉嫌超载。经称重,徐某某驾驶的车辆超载50%,李某驾驶的车辆超载100%。另外,两人都无证驾驶。因此,平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对徐某某罚款3700元、李某4700元,同时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案例二

超载运输危化品,相关企业被处以5万罚款

2018年12月11日19时36分许,青岛交警开发区大队五中队民警在巡逻至淮河东路与平山路路口时,发现牌照为鲁UF8962、鲁UA0287的两辆危化品运输车停在路边,民警遂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经检查发现,两辆车核载分别为46吨、49吨,实际分别装载53.5吨、62.5吨,全都涉嫌超载。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2项之规定,民警给予驾驶员罚款1000元,记6分的处罚。

后经核查,两车均装载化学品三氯异氰尿酸,属危险化学品,车辆登记所有人均为青岛海德永信物流有限公司。日前,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8条第1项之规定,青岛海德永信物流有限公司被青岛开发区警方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五辆大货“组团”超载

1月19日上午9点,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路上巡逻时,在西海岸新区胶河路与东岳中路路口遇到5辆涉嫌超载的违法渣土运输车一字排开停靠在路边,均挂着冀字号牌。民警第一时间将5辆违法车辆送到停车场进行过磅,经过磅显示5辆车过磅后的磅数均超载30%以上。据了解,这5辆车都是到西海岸新区运送渣土,因为客户场地限制,只能在路边排队卸车。

最终,民警依法对驾驶员李某、杨某、冯某、张某和王某分别处以罚款1000元、记3分的处罚。同时,将这5辆车的违法行为抄告给了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