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岁女子谎称谈恋爱,诈骗3名老人百余万元
近年来,针对独居老年人的婚恋诈骗案件屡见不鲜。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渴望陪伴与关爱的心理,通过嘘寒问暖、甜言蜜语等手段骗取信任,进而实施财物诈骗。近日,奉贤区检察院依法对一名56岁的被告人诸某提起公诉,其以恋爱交友为名,诈骗3名70多岁老人共计100余万元。
频频借钱,不一样的“黄昏恋”
2021年,72岁的费某希望找个老伴相互照顾,共度余生,经人介绍认识了56岁的诸某。费某坦诚相待,希望能与诸某建立真挚的感情,但诸某却以照顾外孙为由,拒绝透露家庭住址,且两人见面次数寥寥无几。交往两三个月后,费某提出分手。
然而,分手后诸某并未停止向费某借钱。2023年10月,诸某再次找到费某,声称要租门面房做二房东,但因资金不足,希望费某能够借钱给她。在诸某的软磨硬泡下,费某心软,一周内分4次借给诸某共计54万元。诸某虽出具了欠条,承诺每年还款18万元,分三年还清,但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费某无奈之下选择报警。
真相大白,女友竟是赌徒
经调查,诸某的真实面目逐渐浮出水面。原来,20年前,诸某因沉迷赌博,导致前夫与其离婚,父母和唯一的女儿也因其屡教不改与其断绝关系。为偿还赌债并继续赌博,诸某萌生了以交友为名诈骗老年人的念头。她通过他人介绍认识多名独居老人,并与其确认恋爱关系,随后虚构各种理由借款,将所得钱款用于赌博及偿还赌债。
面对讯问,诸某坦言:“我并不是真心想和他们谈朋友,我的目的是想和他们认识,熟悉之后向他们借钱,用于偿还赌债和继续赌博。”
法庭相见,原来受骗的不止自己
经查,2021年至2024年间,被告人诸某先后以恋爱交友为名经他人介绍认识被害人费某、陶某等3人,并确认恋爱关系,在自身不具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仍虚构理由向三名被害人借款共计人民币103万余元,后将借款用于赌博及偿还赌债。案发后共计偿还26万元。
被告人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2024年12月5日,奉贤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2024年12月27日,法院依法判处诸某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不足部分承担退赔责任,所得款项按比例返还被害人。
提醒:老年人婚恋需谨慎
老年人在追求情感陪伴时,应保持理性,切勿轻信陌生人的承诺,尤其是在涉及金钱往来时,更应提高警惕。子女应多关心父母的感情生活,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情感支持和陪伴,减少老年人的孤独感,从根本上降低他们受骗的风险,同时,及时提醒他们防范诈骗,必要时可协助核实对方身份信息。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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