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勇决定逮捕

2019-01-24 10:31 半岛网阅读 (103220)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刘玉凡

近日,莱西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勇(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青岛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勇决定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