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门诊命名不得“标新立异”
针对部分医疗机构使用模糊、笼统或容易混淆的门诊名称,少数医疗机构为吸引患者,利用谐音、形容词等暗示疗效的门诊名称误导患者等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了《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门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医疗机构要遵循依法合规、科学规范、清晰准确的原则进行门诊命名。
《通知》要求,门诊名称应当与诊疗科目相匹配,可在一级诊疗科目基础上,依据二级诊疗科目进行细化,如“内科门诊”“外科门诊”“心血管内科门诊”“神经外科门诊”等。
不得使用模糊、笼统或容易混淆的名称;
不得使用可能产生歧义或误导患者的名称;
不得使用利用谐音、形容词等暗示疗效的名称。
中医医院设置的专病门诊应以疾病、症状命名,符合中医理论、科学规范、简短准确,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接受度,从易于理解的角度出发,使用较为通俗易懂的名称,如“心悸门诊”“失眠门诊”等,不得采用夸大、不切实际的用语,不得采用误导患者的用语。
《通知》明确,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专科特色和技术优势设置特色门诊。特色门诊名称应当真实、准确、简洁、清晰地反映专科特色和诊疗范围,可使用疾病和症状名称进行命名。多学科联合门诊名称应当充分体现牵头专科特色,后缀“联合门诊”或“MDT门诊”进行命名,或者使用重大疾病名称后缀“多学科联合(MDT)门诊”命名。不得使用违反公序良俗、标新立异、容易引发社会焦虑和争议的名称。
医疗机构要全面梳理本机构门诊设置与命名情况,
对门诊设置与命名不规范问题立行立改;
调整门诊标牌、引导标识,优化门诊管理流程,并为患者提供导诊服务,提升患者就诊体验;
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发布门诊信息,方便患者看病就医。
- 赋能药械监管 规范追溯应用——高密市召开医疗机构药品使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专题培训会议
- 济南男性健康就医参考:公立医疗机构与民营男科机构就诊如何选择
- 国家卫健委:切勿轻信干细胞 “不老针”,干细胞治疗迎强监管!
- 即墨区人民医院心理治疗门诊正式开诊!
- 疤痕修复的“黄金期”你知道吗?西宁正规医疗机构选择参考
- 青岛故事|90后“候鸟医生”袁丁:八年穿梭十万公里,把慢性疼痛门诊“种”在乡里
- 树牢正确政绩观,筑牢廉洁从医防线——青岛市卫健委第二党建协作区开展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 即墨区门诊管理质控中心举办体重管理专题培训会
- 青岛194种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 前5个月青岛参保职工门诊统筹结算超过1400万人次,群众优先选择基层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