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省里政府上班,我是公职人员!”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胆大包天”诈骗案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有人凭借“高超”的演技冒充公职人员,假借谈恋爱之名,行诈骗之实。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胆大包天”的诈骗案。
2023年12月,余某在某聊天平台认识了吴某。聊天过程中,吴某自称在省里某政府单位上班,并向余某展示其伪造的工作证件、办公照片,还虚构了在国家机关的工作经历,一步步提升余某对他的信任和好感。随着越聊越“投缘”,两人约定见面,并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
为继续骗取余某的信任,吴某还在车行租了兰德酷路泽、理想L8等车辆伪装自己,并在微信聊天中常常提到自己在出任务抓捕、提审,让余某对其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深信不疑。沉浸在甜蜜恋爱中的余某,并未意识到自己已经掉进了吴某设下的圈套。
2024年1月,吴某以财务需要走一次账为由向余某借钱10000元,并当日归还10100元,这让余某觉得吴某很靠谱,彻底放下了防备。不久后,吴某陆续以自己工作调动、单位财政欠款、单位出差、手头不宽裕、需要看病、解除银行卡限制等理由多次骗取余某钱财,共计人民币19.6万余元。
2024年11月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吴某还用同样手段,以婚恋交友为名,冒充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博取另一被害人信任,虚构各种理由骗取人民币6.3万余元。
经审理,龙凤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近年来,因网络交友不慎引发的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持续多发。犯罪分子在社交平台、相亲网站虚构身份,通过线上交流,营造恋爱假象,骗取被害人信任,在“感情升温”后,择机编造各种理由,骗取到钱财后便拉黑隐匿。
法官提醒:
婚恋交友中应提高防范意识,核实对方真实身份,不要被花言巧语所迷惑。特别是在对方提出借钱、转账、泄露个人隐私等要求时,务必提高警惕,仔细辨别。当遇到诈骗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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