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规范的公告
尊敬的广大用户、社会各界朋友:
为贯彻落实《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保障用户知情权与信息安全,规范半岛网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的管理与使用,现就半岛网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识适用范围
半岛网在新闻采编过程中,将人工智能技术主要应用于新闻配图生成与视频素材合成(如新闻场景辅助性图片、事件背景介绍类短视频片段等),此类由人工智能生成合成的内容,均纳入本公告标识管理范畴。
二、标识执行标准
(一)显式标识规则
1. 图片类内容:在人工智能生成的新闻配图画面中,将在右下角(或左下角,根据图片构图适配)添加统一样式的文字标识,具体内容为 “AI 生成・新闻配图”,字体采用宋体、白色加粗,背景添加半透明黑色底色,确保标识清晰可见且不影响图片主体信息呈现。
2. 视频类内容:对于人工智能合成的视频素材,将在视频播放画面左上角添加动态浮窗标识,内容为 “AI 合成・视频素材”,标识持续显示至视频播放结束;若视频作为新闻片段嵌入完整报道中,将在片段起始与结束位置各添加 1 次标识提示,同时在视频下方字幕栏同步标注 “本段素材为 AI 合成”。
3. 下载与传播要求:用户通过半岛网平台下载上述 AI 生成合成内容时,下载文件将默认携带上述显式标识,且不支持用户自主取消标识;若其他平台或机构转载半岛网 AI 生成合成内容,需完整保留标识,不得擅自修改或删除。
三、用户权益与反馈渠道
若用户在浏览半岛网内容时,发现疑似 AI 生成合成但未按规定添加标识的内容,或对标识样式、位置有优化建议,可通过指定邮箱反馈:
反馈邮箱:2008@bandao.cn(邮件主题请注明 “AI 内容标识反馈”,并附相关内容链接或截图,以便工作人员精准核查处理)。
半岛网将对用户反馈信息进行登记、核查,一般问题将在 3 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结果,复杂问题将在 7 个工作日内反馈进展,确保用户诉求得到及时响应。
四、后续优化承诺
半岛网将持续关注《办法》及相关标准的更新要求,目前已启动技术调研,计划逐步完善内容管理体系,未来将根据技术成熟度推进隐式标识功能的开发与落地,进一步提升 AI 生成合成内容的可追溯性。同时,我们将定期对标识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巡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履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为用户提供真实、透明、规范的信息内容服务。
感谢您对半岛网的理解与支持!
半岛网
2025 年 9 月 8 日
(注:文档部分内容可能由 AI 生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