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汽汽车金融被罚30万元,因融资租赁业务管理不到位

2025-09-28 17:01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阅读 (38872) 扫描到手机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分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金罚决字〔2025〕108号)显示,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业务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此外,时任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哈尔滨业务部经理的薛敬国、贷款审批部经理的张渤、哈尔滨业务部经理的李佑铎,均被警告。

公司官网显示,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汽汽金”)成立于2015年9月18日,是由中国重汽控股的山东省首家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本26亿元人民币。重汽汽金主要职能是向购车终端用户提供汽车贷款(含二手车)、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以及向经销商提供抵质押业务、库存车辆周转贷款等金融服务。

企查查显示,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曾用名山东豪沃汽车金融有限公司(2015-09 至 2021-03),董事长为黄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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