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时评|从“市长出庭”感受被尊重
据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10月7日上午,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民告官”案件,十堰市人民政府市长王永辉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这是十堰市首例由市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市长出庭应诉“民告官”案件,表面看是一次常规的司法程序,实则是我国行政纠纷解决机制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化解”转型的缩影。
过去,行政纠纷的解决往往停留在“程序正义”层面。尽管法律规定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救济渠道,但“告官不见官”的现象较为普遍。行政机关多委托律师出庭,负责人缺席导致群众诉求难以被直接感知,争议化解常陷入“程序走完、矛盾依旧”的困境。这种状态下,双方缺乏有效沟通,易引发重复信访、越级上访等问题。
十堰市市长出庭应诉,打破了单向度的纠纷解决逻辑。一方面,负责人亲自出庭,能够直接倾听群众的痛点、难点,了解行政行为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漏洞,这种“沉浸式”体验比书面报告更能发现问题本质。另一方面,群众看到“市长”直面诉求,感受到被尊重,情绪得到疏导,解决问题的意愿也更加强烈。这种“双向互动”的模式,将纠纷解决从“法庭上的对抗”转向“桌面上的协商”,更有利于找到兼顾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的平衡点。
从更深层次看,这种转变体现了政府治理理念的升级。过去,部分行政机关将行政诉讼视为“负担”,认为是对行政权威的挑战。而现在,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将行政诉讼视为改进工作的“镜子”,通过司法程序倒逼行政行为规范化、法治化。新闻中说,十堰市全市法院行政案件负责人出庭率达100%,正是这种理念转变的体现。政府不再回避矛盾,而是主动置身于司法监督之下,通过解决一个个具体案件,完善了制度、规范了流程。
此外,这种模式也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土地补偿、房屋征收等纠纷是基层治理中的“老大难”问题,往往涉及多方利益。负责人出庭应诉,不仅能高效解决个案,更能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基层干部转变工作方式,用法治手段化解矛盾。同时,这种公开透明的处理方式,也向社会传递了“依法办事、公平公正”的信号,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当然,要让“负责人出庭应诉”真正成为化解行政纠纷的常态,还需建立长效机制。一方面,将出庭应诉情况纳入行政机关绩效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另一方面,要完善庭后跟进机制,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同类纠纷再次发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这一制度的价值,让行政纠纷在法治轨道上得到高效、实质化解。
(半岛全媒体首席评论员 姚绍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