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泊智能装备被警示,因信息披露不及时等

2025-10-17 13:44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阅读 (33668) 扫描到手机

10月14日,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山东水泊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刘帅、张瑞因违法违规被山东监管出具警示函。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山东水泊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向梁山运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借款1150.50万元,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二十一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三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帅、董事会秘书张瑞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二十一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七十二条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山东水泊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刘帅、张瑞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来源:大众新闻·半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