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交警走进乡村宣教,筑牢农村道路安全防线
10月21日上午,诸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桃林镇党委走进山东头社区,开展多层次、精准化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将安全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诸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首先对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进行了专题培训。通过剖析近期发生的农村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重点讲解《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新规,强调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并向社区工作人员发放了宣传手册,旨在培养基层宣传力量,发挥“传帮带”作用。
当天适逢山东头集,宣传队伍走进集市,向赶集群众和摊贩发放《致非标电动三轮、四轮车驾驶人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大爷,您这电动三轮车不能载客,太危险了!”民警结合秋收时节农村出行特点,用当地方言耐心讲解农用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等行为的危害,现场解答群众咨询3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余100份。
联合宣传组还针对老年人反应慢、安全意识薄弱的特点,民警通过拉家常的方式,提醒老人们出行时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标三轮车、四轮车,夜间散步穿浅色或带反光条的衣物。贴心的讲解赢得老人们连连称赞。
在此前,诸城交警已开展多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意识。10月10日上午,诸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走进诸城市龙都街道邱家七吉社区,开展了一场以“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真实案例触动群众心灵,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
活动中,民警选取近期发生在本地涉及电动车、三轮车等交通工具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制作成警示教育视频进行现场播放。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画面,一个个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让现场观众深受震撼。“看到这些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交通事故,我才真正意识到,佩戴头盔不是可有可无,而是保命的关键!”一位观看视频的居民深有感触地说。
民警结合视频内容,详细分析了事故成因,重点讲解了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引导居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活动现场,民警还向居民发放了《电动车安全出行手册》、《农村交通安全知识》等宣传资料。随后,民警深入社区居民家中,开展“面对面”宣传,根据每户家庭不同的出行方式,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提示,让交通安全知识真正走进千家万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