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向不具备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 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60万元

2025-10-31 14:45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30807)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讯 近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照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向不具备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罚款60万元。多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向不具备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照监管分局对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罚款60万元;秦海松(时任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因向不具备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发放贷款,被警告;李春华(时任日照东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业务一部总经理)因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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