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被罚款330万元
2025-11-14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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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网讯近日,深圳金融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因贷前调查不尽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不到位;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被罚款330万元。同时相关责任人也被处罚。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贷前调查不尽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不到位;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深圳金融监管局对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罚款330万元。对李泽锐、余彦森警告,对江琴、黄斌、杨泓峤、庄志明、张晓东、赵卫华分别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王靖警告并罚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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