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气浓度超标 德州一肉食厂被罚16.3281万元
2025-11-17 14:27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阅读 (8484) 扫描到手机
近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德州经济开发区华伟特色肉食厂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进行公示。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前期,德州市生态环境局收到信访投诉,信访人反映天衢新区华伟特色肉食厂存在异味现象,污染大气环境。针对信访人反映问题,该局 2025 年 6 月 16 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德州经济开发区华伟特色肉食厂外排废气进行采样,检测报告显示德州经济开发区华伟特色肉食厂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最大值为 30 无量纲,该公司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要求(臭气浓度 20 无量纲),无组织臭气浓度超标0.5倍;该公司烟熏油炸排放口执行《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 DB37/597-2006》的排放标准,排放筒臭气浓度排放限值为 70 无量纲,6 月 16 日烟熏油炸废气排放筒三次臭气浓度样品检测结果分别为:269 无量纲、234 无量纲、199 无量纲,该公司有组织臭气浓度最大测定值为 269 无量纲,超过排放标准 2.8 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 年版)》大气污染防治类第二条之规定,该公司被处以16.3281万元的处罚。
来源: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