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时评|学术打假别等“东窗事发”
近日,曾任江苏科技大学首席科学家、博士生导师的郭某被曝涉嫌学历造假、学术造假、侵占国家科研经费等问题。11月18日,江苏科技大学通报称,认定郭某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已按规定与其解聘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这场持续数年的“学术骗局”,绝非个体的“胆大包天”,而是多重审核漏洞共同催生的恶果,其暴露的问题值得所有高校与科研管理部门深刻反思。
从公开信息看,郭某的造假堪称“全方位无死角”。他虚构教育经历,将高中文凭包装成从西安交大到海外名校的“学霸履历”;伪造学术成果,号称发表的170余篇SCI论文“查无此文”,宣称的国家科技进步奖不过是“同名同姓”的张冠李戴;甚至连德国洪堡学者、美国金属材料学会杰出科学家等国际荣誉,都是凭空捏造的“空中楼阁”。更令人咋舌的是,这样一份漏洞百出的简历,不仅通过了高校的引进审核,还让他坐上“首席科学家”的高位,手握百万年薪、数百万安家费与每年500万的科研经费,两年间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作为承担人才选拔与科研管理职责的主体,江苏科技大学在引进郭某时,本应履行最基本的背景核查义务。无论是联系西安交大核实“高考状元”身份,还是向日本九州大学确认博士学历,抑或是通过德国洪堡基金会验证“洪堡学者”资质,任何一个环节的严格把关,都能让这场骗局戛然而止。但现实是,从猎头推荐到学校聘用,整个流程沦为“走过场”,最终让“高中生博导”的荒诞剧情成为现实。这种审核缺位,本质上是对科研资源的漠视,更是对教育公平与学术尊严的践踏。
事件发酵后,学校虽发布通报称“解除聘用协议”“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承诺“严肃问责、举一反三”,但公众更关心的是:那些被浪费的国家科研经费能否追回?被耽误的学生学业如何弥补?当初负责审核的相关人员将承担怎样的责任?
相较于“事后补救”,更重要的是建立“事前预防”的长效机制。高校引进高端人才时,不能只盯着“光鲜履历”带来的政绩效应,而应建立跨部门、跨国界的背景核查联动机制,对学历、成果、荣誉等信息逐一核验;同时,要畅通学术打假渠道,鼓励师生与社会监督,让造假者无处遁形。
科研诚信是学术研究的生命线,也是国家科技创新的基石。郭某事件并非个例,近年来类似的学术造假丑闻时有发生,每一次都在消耗公众对科研界的信任。要遏制这种歪风,既需要高校强化责任意识,把好人才“入口关”;也需要监管部门加大惩戒力度,让造假者付出“身败名裂、依法追责”的沉重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