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时评|扫码充电不是“扫码下套”
只是扫码充个电,怎么还买上保险了呢?央广网报道,两个多月前,江苏如皋的马先生在小区充电站给电瓶车充过电,近日被告知名下有个水滴保的“百万医疗险”,且已扣费3次。他与对方多次沟通要求全额退款,但没有结果。
马先生的遭遇并不是个例。2024年3月,南京的金先生在扫码充电时,被引导至一个看似正常的付费页面,几分钟后接到短信,被投保了一个百万医疗险。2021年7月,武汉的程先生接到了悟空保的扣费短信,怀疑是在扫码借骑共享单车的时候“被投保”……
利用人们急于给车充电的心理,精准植入迷惑性极强的广告界面,让人误以为还在充电程序中,不知不觉买上保险,这是在套路消费者。媒体调查发现,在扫码骑车、租借充电宝等环节,“被投保”的消费者不在少数。扫码充电不能成“扫码下套”,如此卖保险既不合规也不合法,监管部门应尽快出重拳予以整治。
卖保险,首先要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保险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有规定,经营者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但在消费者扫码充电过程中,那些隐藏的广告标识、似是而非的确认键,都很容易误导消费者,以为是为充电付费,不光被剥夺了知情权和选择权,甚至连权衡判断的机会也没有。比如,马先生知道自己买了保险的时候,已经被扣费三次,早过了保险犹豫期。
如此套路消费者买保险,就是在粗暴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此类行为,必须予以纠错和严惩。
目前,在媒体介入下,保险公司已对马先生退费。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对物业公司、充电站安装服务公司进行了约谈,对提供扫码收费平台服务的科技企业进行了函告,督促其整改。
这些措施短期内或许有效,但并不能根治问题。此类纠纷的关键在于,在扫码充电的场景下,突然跳出弹窗页面进行保险销售,合不合适?广告法早有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很明显,扫码充电作为公共服务场景,“扫码后强制跳广告”的现象,已经影响到了用户正常使用网络,而其页面嵌入具有误导性的广告内容,不仅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所以,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光要对诱导点击、未显著标识“广告”等行为进行规范查处,还要加强对相关扫码服务平台的治理。从根本上杜绝乱入的广告,就能避免那些随着扫码而来的套路,对纯粹而单一的消费行为进行“趁火打劫”。
(半岛全媒体首席评论员 高书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