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森防盗门宣传门板1.5厘米实测1.2厘米,商家:符合国标

2025-12-02 13:23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27804)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12月2日讯 “你见过那个方便面上还放个鸡蛋来的,是吧?”当被问及为何宣传1.5厘米厚的防盗门实测仅1.2厘米时,傲森山东办事处工作人员如此回应。近日,消费者高先生(化名)拨打0532-80889462反映,今年11月份,其在烟台市福山区订购了一扇傲森品牌防盗门,商家承诺以及宣传页上赫然标注的“1.5厘米加厚锌镁合金钢板”,在实际测量后却“缩水”至1.2厘米。维权过程中,商家以“符合国家标准”为由拒绝退换,而监管部门确认商家宣传不符事实,违反相关规定,将进行查处。

商家承诺、宣传与实物不符,消费者维权遇阻

据高先生陈述,今年11月份,他在烟台市福山区汇福街25号的傲森安全门经销商处订购了该品牌防盗门。促使他下单的关键因素,是商家明确的承诺以及宣传页上“1.5厘米加厚锌镁合金钢板”的材质说明。

商家给高先生承诺的产品图片(高先生供图)

然而,门体送达安装后,高先生自行测量发现,实际厚度仅为1.2厘米。他当即向经销商提出换货要求,却遭到拒绝。“经销商跟我说,虽然宣传的是1.5厘米,但实际上都是1.2厘米,还表示我们是第一个去测量的客户。”高先生回忆道。商家的这一态度,让消费维权陷入了僵局。

高先生实测门板图(高先生供图)

官方宣传自相矛盾,傲森山东办事处回应避重就轻

为核实高先生的说法,记者查阅了“傲森官方微信公号”上的电子宣传册。在其“傲森AS遥遥领先01号门”的产品详情中,材质一栏明确标注为“1.5加厚锌镁合金钢板”,与高先生提供的商家承诺信息一致。

记者查阅“傲森官方微信公号”上的电子宣传册

11月21日,面对宣传与实际产品严重不符的质疑,记者联系傲森山东办事处工作人员。傲森山东办事处工作人员并未直接解释厚度差异的原因,而是将话题引向了国家标准:“因为我们是看国标啊,国标是什么,你先从网上查一下,那国标是1.0啊。”随后,傲森山东办事处工作人员说:“你见过那个方便面上还放个鸡蛋来的,是吧?”并强调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报告上就是1.0厘米。

当记者进一步追问“经销商宣传1.5厘米是否构成虚假宣传”以及“烟台市福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测是否为1.2厘米”等问题时,该工作人员不再回复。

市场监管局确认问题,调解终止并立案查处

由于与商家协商无果,高先生将此事投诉至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烟台市福山区市场监管局随后介入处理。

市场监管局给高先生的回复(高先生供图)

该局工作人员给高先生的回复显示,执法人员现场对涉事防盗安全门的材质厚度进行了检测,确认其为1.2厘米。同时,商家向市场监管局提供了该防盗门的检测报告,证明其符合国家的生产标准。基于“商家认为自己的安全防盗门没有质量问题”并明确拒绝调解,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终止了本次调解。

但事件并未就此结束。回复中还明确指出,“因该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防盗安全门的尺寸与宣传册上宣传的尺寸不符,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该局将进行查处。”11月21日,福山区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投诉目前已按程序办结。

律师:商家行为已构成欺诈,消费者可索退一赔三

针对此事件,山东嗣法律师事务所郑永杰律师给出了明确的法律意见。他认为,本案中商家宣传的防盗门厚度为1.5厘米,而实际测量仅为1.2厘米,该行为已同时构成虚假宣传与法律意义上的欺诈。

郑永杰律师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因此,消费者高先生有权要求商家在退还货款的基础上,增加赔偿其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防盗门价款的三倍。律师建议,在行政调解终止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通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正式举报其违法行为,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针对此问题,半岛网将继续关注。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